會員守則

會員守則


  1. 在道場或課堂內,受教者(學員)需對施教者稱呼「老師」或「師傅」。
  2. 學員在上課及在道場內進行練習時,請穿著整齊道服及足袋。(建議足袋使用皮底或膠底,因不容易滑倒引致發生意外)
  3. 凡持有或以晉升初段或以上段位之學員,必須穿著 大中華支部 認可的家紋付大禮服參與晉升段位考試及比賽。
  4. 學員如受酒精或藥物影響神智,不得進入道場進行練習、段位考試或比賽。
  5. 學員上課練習期間必須服從導師指導,不得胡亂使用刀具。如:不得把刀具當作玩具胡亂揮舞或嬉戲玩耍。以免發生不必要的意外。
  6. 在道場內如需休息或前往洗手間之學員,必須先用下緒把刀綁上安全結並放回刀架上方可離開練習範圍。
  7. 學員必須擁有個人的武道具。如:不開鋒的居合練習刀及日本試斬刀。
    在道場內或在段位考試或在比賽時所使用的居合練習刀必須是未經開鋒的模造刀或鋁合金刀,不可以使用不銹鋼或冷鋼或T10刀具。
    在道場內或在段位考試或在比賽時所使用的褶疊鍛打燒刃之日本試斬刀必須使用 全日本拔刀道連盟 大中華支部 所認可的日本試斬刀。
  8. 如學員自攜日本試斬刀必須出示該刀的日本文化廳的出口証明書及需提前一個月向大中華本部 申請審批。如獲 大中華本部 審批為「通過」後才可使用。
  9. 所有學員必須有責任妥善保管自己的個人武道具(刀劍),及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維修、清潔及抹油。
  10. 未得 全日本拔刀道連盟 認可及批准,不得出外私人教授拔刀道。
  11. 學員不得在公眾地方公開展示武道具(刀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公眾恐慌及危害法紀。
  12. 請學員準時繳交所屬當地道場的學費及日本總會的年度會員費。
  13. 學員不得在外參與私人武鬥,械鬥或參與危害國家、地區或他人的人身安全等一切犯法活動。
    (*不可以對連盟聯會會員以外的團體或劍友,作撃劍對抗交流,否則視為”私人武鬥”。)

(**若犯規例者,可能將會受到內部處分或開除會籍**)